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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轉知:基隆市政府114年11月6日基府教前參字第1140256969號函,重申請各校(園)應公告所屬職場霸凌防治、申訴及調查處理相關規定及申訴管道,詳如說明,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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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內容

為防治職場霸凌行為,提供員工免於職場霸凌之工作環境,本校設置 職場霸凌申訴管道如下,並由專人每日查收訊息,相關資訊應於本校 網站公開揭示:

(一)申訴電話:02-24652199-50

(二)申訴專用傳真:02-24654891

(三)申訴電子信箱:該 Email 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郵件外掛保護。要顯示它需要在瀏覽器中啓用 JavaScript。

(四)單位各級主管及人事室 (技工、工友:總務處;其他適用勞動基準法人員:各管理單位)

(五)本校首長涉及職場霸凌者,申訴人應向基隆市政府提出申訴,其 處理程序依基隆市政府相關規定辦理。

相關附件
  • 基隆市立信義國民中學職場霸凌防治及處理作業規定-1131210行政會議修正通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