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基隆市政府110年12月21日基府教學貳字第1100178596號函示略以於111年度(111年1月起)教學正常化訪視時增加「學生晤談」或問卷調查項目,晤談時間以不影響學生作息及教師教學的原則下進行。
學生訪談重點.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