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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轉知:本市116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校本資賦優異學生(國、英、數、自)鑑定安置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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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內容

一、依據基隆市116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校本資賦優異學生
鑑定安置實施計畫辦理。
二、重要資訊如下:
(一)申請資格:115學年度就讀本市國中未設各該類學術性向
資優資源班學校之七年級學生。

(二)書面審查申請時間:116年2月22日(一)至116年2月23日(二),

至基隆市資優中心(設於建德國小)現場申請。

(三)測驗方式初選通過內容及標準:115學年度第一學期該科
定期評量平均成績達全年級百分等級九十三以上者。經
本市鑑輔會核定之身心障礙學生、持區公所核發之低收
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學生、原住民及新住民身分之學生,
其各科定期評量成績達全年級百分等級八十五以上者。

(四)複選申請時間為116年2月20日(六)至116年3月5日(五)16
點止。

(五)複選施測為116年3月27日(星期六)。

三、檢附鑑定宣傳海報及宣傳單電子檔
四、如欲了解本市資優教育相關問題請洽本市資優教育資源中
心(網址:https://krcgt.kl.edu.tw/,電話:2433-
4008)。

相關附件
  • 4012774_0254367_02-國中宣傳單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