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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中新鮮事 公告:教育部辦理「110年中小學雙語教學在職教師增能學分班」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6月9日臺教師(三)字第1100078631號函辦理。
二、旨揭學分班將由各師培大學依據教育部彙整後之薦送教師名單,依序通知教師檢送相關資料報名,並於該校網站公告最後確認參訓教師名單,併予敘明。
三、承上,本市各學階教師受訓之開班地點分述如下:
(一)高中職: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二)國中: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三)國小:臺北市立大學(天母校區)。
四、請轉知所屬參訓教師於修畢增能學分班課程後,於校內協助推動且落實雙語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