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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轉知: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15年受理「單親培力計畫第一階段申請」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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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內容

依據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15年2月12日社家支字第1150960128號函辦理。
本計畫補助獨自撫養未滿18歲子女之單親父母,就讀大專院校及高中(職)學費、學雜費與學分費,及於修業年限內因上課無法照顧小學階段以下子女,或未滿18歲身心障礙者子女臨時托育費。
受理申請時間自115年2月24日起至3月25日止,請惠予轉知符合資格之服務對象提出申請,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受託單位: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承辦人員許小姐,(02)2321-2100轉119。
檢送115年單親培力計畫及第一階段申請表各1份,亦可於計畫網站主題專區/家庭支持/單親培力計畫(https://www.sfaa.gov.tw/SFAA/default.aspx)及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網站/年度專案/經濟自立網頁(https://www.wrp.org.tw/Default.aspx)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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