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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轉知:行政院函以,有關「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業經該院於114年10月9日以院授人培字第11400212791號令修正發布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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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內容

轉知:行政院函以,有關「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業經該院於114年10月9日以院授人培字第11400212791號令修正發布一案。

相關附件
  • 行政院令PDF
  •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修正總說明PDF
  •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修正條文對照表PDF
  •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修正條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