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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轉知:115年度在職進修視障專精學分班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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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內容

一、選送教師資格:(四項符合其一者,以現職特教合格老師為優先錄取)

  • (一)國立直轄市立及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含職業學校及特殊教育學校)及各直轄市、縣市現任國民中小學(含幼兒園)之特殊教育現職合格專任教師,自取得特殊教育合格教師證書後,具備與該合格教師證書所載資料相符之一年以上實際教學年資。
  • (二)公私立國小現職普通班教師。
  • (三)師資培育機構之在學視障類公費生。
  • (四)國立、直轄市立及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含職業學校及特殊教育學校)及各直轄市、縣市現任國民中小學(含幼兒園)具特教合格教師證之現職代理代課教師

二、倘有進修意願,請於115年5月15日(星期五)前免備文逕送報名資料至本府教育處特教科簡立婷老師收,俾利辦理後續初審作業事宜。

相關附件
  • 115學年度_特教_合格教師在職進修_視障專精_學分班_簡章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