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主旨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116年國中教育會考寫作測驗閱卷工作儲備評閱委員培訓案 |
| 公告內容 |
- 有關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為辦理116年國中教育會考寫作測驗閱卷工作,歡迎各校推派國中部與高中部國文教師參與寫作測驗儲備評閱委員培訓案,詳如說明,請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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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8月10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50073985號函辦理。
- 為辦理旨揭工作,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心理與教育測驗研究發展中心(以下簡稱心測中心)擬招募250名公、私立高中、職及90名公立國中國文教師。報名資格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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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三親等內之親屬(含姻親)或授課對象參加116年國中教育會考(以下稱會考)。
- 須為正式教師,不得為代理、代課、兼課或實習教師,且培訓及正式閱卷期間未申請留職停薪。
- 須能完整參加2次儲備評閱委員培訓會;經培訓並評選為會考評閱委員者,須全程配合116年會考寫作測驗閱卷工作。
- 具會考寫作測驗閱卷經驗者優先錄取,惟各校若有其他考量,則依學校推派。
- 欲參與培訓之教師,於115年8月24日(星期一)起至9月11日(星期五)中午12時止,以校為單位填妥報名表(附件),傳真至心測中心(傳真電話:(02)8601-8910),或掃描後email至該 Email 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郵件外掛保護。要顯示它需要在瀏覽器中啓用 JavaScript。,並電洽陳小姐((02)7749-8573)確認。
- 培訓會預定於115年10至11月及116年2至3月各舉辦1次,每場次為期1天。培訓錄取名單與場次分配由心測中心統一規劃後,另函通知學校。
- 請各校核予上開錄取教師公假出席2次培訓會,並協助課務調整。教師參與培訓會之交通補助費由心測中心依相關規定支付;正式閱卷期間之代課費及交通補助費,則由會考全國試務會依相關規定支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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